1、设备用途:
SK4-8-17Q高温管式气氛炉主要用于各种化学材料、耐火材料、粉末冶金材料烧结化,也可用于耐火材料、电子、陶瓷、冶金、机器、建材、特种材料、新材料开发等领域的试验和生产。
2、主要技术参数:
序号 |
名称 |
数据 |
1 |
设备型号 |
SK4-8-17Q |
2 |
额定功率 |
6KW |
3 |
工作尺寸 |
Φ80*300 |
4 |
额定温度 |
1700℃ |
5 |
加热元件 |
硅钼棒 |
6 |
额定电压 |
380V |
7 |
相数 |
2相 |
8 |
频率 |
50HZ |
9 |
加热区数 |
1区 |
10 |
接法 |
串联 |
11 |
空炉损耗功率 |
≤5KW |
12 |
控温方式 |
PID智能控温 |
13 |
控温精度 |
±1℃ |
3、设备组成:
SK4-8-17Q高温管式气氛炉主要由炉壳、炉衬、加热元件、测温元件、控制柜、气氛装置等组成。
4、设备简介:
4.1、炉壳:主要由钢板及型钢焊接成型,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,外形美观,炉面板厚度 3毫米。
4.2、炉膛:炉膛材料采用上海伊索莱特陶瓷晶体纤维加工成型.保温层材料为1500型**
莫来石轻质保温砖砌筑和1600型氧化铝空心球组成复合炉衬,具有绝热性能好,能抗急热
急冷,不考虑热应力影响、节能、强度高、不变形等特点。
4.3、加热元件:采用1800型高温硅钼棒加热,.高温度可达1700℃,具有升温高的特点,加热元件分布炉膛、高温管两侧。
4.4、电控柜:采用PID智能控温,该电器控制系统是集温度控制、电器控制-体化综合控制,该系统较集中能体现目前电器理技术的**性。主电路采用可控硅模块,控温仪表采用数字显示,测量精度0.3级,控温精度可达±1℃,控制采用过移相触法,仪表可手动调节,平时PID..控制系统自动调节,温度控制实现PID参数自整定,空开、继电器、接触器选用**品牌产品,方便操作及维修。
4.7气氛保护装置:电炉安装有进气孔、出气孔,可以通气氛保护。
5、成套范围与技术文件:
序号 |
名称 |
数据 |
1 |
加热炉 |
1台 |
2 |
电控柜 |
1台 |
3 |
99气氛管 |
1根 |
4 |
热电偶 |
1支 |
5 |
操作说明书 |
1份 |
6 |
电气原理图与接线图 |
1份 |
7 |
电气仪表说明书 |
1份 |
8 |
合格证 |
1份 |
6、配套厂家汇总:
名称 |
供货商 |
型号 |
|
机械部分 |
硅钼棒 |
嵩山电热元件厂 |
1800型 |
保温材料 |
宜兴耐火材料厂 |
轻质莫来石 |
|
硅酸铝纤维毡 |
山东鲁阳硅纤厂 |
|
|
热电偶 |
上海 |
B分度号 |
|
陶瓷纤维 |
上海伊索 |
|
|
99刚玉管 |
江苏 |
|
|
电器部分 |
温控仪 |
上海国龙 |
|
可控硅模块 |
江苏威斯特 |
|
|
自动空气开关 |
正泰 |
|
|
继电器 |
正泰 |
|
|
接触器 |
正泰 |
|
|
指示灯 |
正泰 |
|
|
变压器 |
江苏万华 |
|
7、设备炉温均匀性检测:
按**标准制造、验收。
8、附件:
8.1设备使用的环境条件
a环境温度在5~40℃范围内。
b周围没有导电尘埃、爆炸性气体及能严重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蚀性气体。
c没有明显的震动和颠簸。
8.2产品制造、设备检验执行的标准
GB10067 4-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间接电阻炉
9、安装、调试和培训:
9.1无偿培训需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,直到其能熟练掌握该设备的运行程序,安全操作规程,日常维护和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等。
9.2为**设备的质量,所用的元器件、零部件均为原生产厂的..零件。
10、 设备的验收内容:
10.1设备的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各项:
a 一般检查
b 安全检查
c 标牌字迹耐久性试验
d 耐火砖、纤维毡质量的检查
e 加热元件制造质量的检查
f 金属加热元件冷态直流电阻的测量
g 温度仪表的检验
h 运动机械运转或动作情况的冷态检验
l 联锁报警系统的检验
j 配套件的检查,包括型号、规格、出厂合格证件的检查
k 供货范围,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完整性的检查
l 炉膛工作空间尺寸检查
10.2设备的现场终验收项目应包括以下各项:
a 电路试验
b 空炉升温时间的测量
c 额定功率的测量
d .高工作温度的测量
e 炉温稳定度的测量、温度均匀性检查
11、设备的涂装和运输:
11.1设备的颜色选用深蓝色外观喷涂
11.2设备的运输方式:公路运输.
11.3设备的交货地点:供方指定的地点
11.4设备的运输费用:由供方支付.
12、质量**及技术服务:
12.1制造设备的基本材料全部选用**材料,配套件全部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.
12.2承诺售后:设备验收后,质量**期为一年,卖方承诺售后服务及时有效.
12.3技术协议签字有效,与主合同同时生效,技术附件与主合同同具法律效力.
12.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.